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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表哥!”

明珠垂眸矮身福礼,余光中看见周洵长袖上绣着的水波纹,长袖微动,便像水面上一层层荡开的水波涟漪。

他身材极为高大,远看只如修竹一样修长,可是近看之下才会发觉这具身体极具有压迫力。明珠的个子在众多娘子中算是高挑的,可是也只到他胸口处。

周洵站在明珠身前,以手抚着下晗,突然开口道:“三表妹是不是长高了?”

闻言,明珠猛地抬头,脸上是一种茫茫然的表情,一副没回过神的样子。随着她抬头,她乌鸦鸦的发间戴着的一支垂珠的银簪上的圆润的珍珠微微晃动,

周洵目光在那摇曳中的珠串上扫过,微微一笑,正如冬月阴云散开,阴霾尽消。

伸手比了比,骨节分明的一双手漂亮而又透着一种力度,他手虚虚的落在明珠的头顶之上,笑道:“以前,三表妹只到我胸口,现在已经有我脖子这么高了。”

三娘凑过来,目光在二人身上狐疑的扫来扫去,有些惊异。周洵的性子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清冷斯文,这么和一个小娘子搭话还是第一次了。

难不成,大哥喜欢上陆三娘了?

想到这,三娘目光忍不住在明珠身上驻留。

明珠被她看得不自在,抚弄了一下耳边的碎发,笑道:“有大舅母照顾,吃得好,自然就长高了。”

周洵看着她耳边晃动的透亮绿翡翠耳坠子,突然明白为什么小娘子们都喜欢华富美饰了,的确蛮好看的。

他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明珠身上久久不动,不仅三娘,就连明珠都觉得紧张了,抿了抿唇,她道:“阿锦还在四舅母那儿了,我还要去接他,三表姐,大表哥,我就先回去了。”

周洵回过神,颔首,她立刻迫不及待的转身就走,离开的背影怎么看都有几分仓惶。

“大哥!”

周洵收回目光,就见三娘插着腰一脸怀疑的看着他。

慢条斯理的走到罗汉床上坐下,理了理因坐下而有些褶皱的长袍,周洵头也不抬的问道:“为何如此看我?”

他的一举一动,徐徐从容,都从骨子里透着一种斯文优雅来,任谁看都觉得这是一个朗朗俊秀的书生,而不是手握长剑,掌金吾卫的武官。

看见周洵,三娘总会有一种恍惚的感觉,这个男人太过难以亲近,就算是他的妹妹,都觉得他像是山间浮云,触之不可及。

坐下,三娘道:“哥哥问我,我倒是要问哥哥了,刚才这么盯着三表妹看,哥哥你是不是喜欢三表妹啊?”

一想,二人郎才女貌,站在一起倒真是一对璧人,极为养眼。

不过···

“陆家可是商户,哥哥你的妻子应该是高门贵女,如此才能配得上你。”

“配得上我?”

周洵一笑,语气不只是讥讽还是嘲弄,他淡淡的道:“别胡言乱语,莫坏了三表妹的名声。”

看他如此淡然,三娘倒觉得刚才自己所想不过胡思乱想了,她完全不能想象这世上有哪个女人配得上自家哥哥。

周洵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来,道:“明日你出嫁,哥哥也没有什么好送你的,这是我偶然得到的一块血玉,我让打了一个镯子给你。”

白色绢布上,红色的玉镯子透亮莹泽,鲜艳似血,其中似有金丝漂浮,形成一种近乎圣洁的美丽,在烛光下漂亮得不可思议。

这样的血玉,称为金丝血玉,又是血玉中的极品,价值连城,不可估量。

三娘将镯子拿了出来,满眼惊叹,讷讷道:“这是金丝血玉?”

周洵颔首,三娘双眼一亮,迫不及待的将手上的白玉镯子取了下来,换上这只血玉镯子来,她皮肤白皙,手腕不像其他女子那样纤细,有几分肉肉的感觉,戴上镯子肌肤似乎都透着莹莹的光芒。

“好漂亮,谢谢哥哥!”

三娘粲然一笑。

周洵看着她笑靥如花,一转眼一直跟在她身后叫哥哥的小娘子也到了出嫁的时候了,一想心中倒是难得的有些怅惘了。

“若是子书欺负你,有哥哥做主,在李家,你别委屈自己了。”

三娘一愣,旋即泪如雨下,她捂着唇道:“我,我知道的,哥哥放心,我会在李府好好的。子书的为人你也是清楚的,他不会欺负我的。”

周洵什么都没说,只是像小时候那样轻轻拍了拍她的头,倒让三娘眼泪流得更凶了。

————

明珠从三娘的牡丹院出来就往四房走,四房的七郎和八郎与阿锦早就成了好朋友,下午阿锦跑来找他们两玩一直到现在都没回去了。

四夫人是个模样极为普通的女子,不过她皮肤很白,笑容温温柔柔的,看起来秀气极了,一笑就让人心生好感。她娘家不过是普通人家,父亲是晋绥十五年的秀才,开了一个书铺子。她和四老爷的缘分便是从这起的,四老爷是个书痴,一次去四夫人家的铺子买书就对四夫人一见钟情了。

这听起来极为浪漫,更难得的是娶了四夫人之后,二人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四老爷未纳一妾,只守着四夫人一个。而四房的四个孩子都由四夫人所出,皆是嫡子,而在生了两个儿子之后,四夫人和四老爷只想要一个闺女了,没想到第三胎又是小子,还一来就来两,便是七郎和八郎了。

明珠看着眼前的年轻妇人,笑道:“四郎调皮,叨扰您这么久,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给您惹麻烦?”

大概是日子无忧,虽说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四夫人却仍然像是年轻小娘子一样,她长得不美,可是看见她你就觉得很舒服,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也难怪四舅舅会对四舅母一见钟情了!

四夫人温柔一笑,道:“四郎可比我家那两个小子要乖得多,我很喜欢他了。”

明珠道:“七郎和八郎也很乖啊,在学堂多亏他们两个照顾四郎,而且四郎以前没什么玩伴,如今有七郎和八郎两个玩伴,他的性子也开朗了许多。”

“阿宛阿宛!”

伴随着兴奋的叫声,一个穿着锦衣长袍的男人走进了屋里,明珠站起身欲要行礼,男人却风风火火的从她身边走来,几步走到四夫人的身前,拉着她的手有些兴奋的道:“阿宛,我今天在街上看见一支发簪,觉得你肯定会喜欢的,你看看,是不是很漂亮!我看见的时候,就觉得你戴着一定很好看的。”

说着,他迫不及待的打开装发钗的盒子拿出发簪来,那是一只白玉发簪,玉色通透,雕成了梅花的样式,精致而又漂亮。

四夫人有些脸热,嗔道:“你干什么了,三娘在了。”

“三娘?”

四老爷一脸茫然,转头看见明珠,一脸惊讶,道:“三娘你什么时候来的?”

明珠:“···四舅舅!”

您是直接把我忽视了啊,这么大个人坐在那里都看不见。

四夫人脸有些红,她皮肤白,脸红起来特别明显。

将发簪装回盒子,她道:“你不是去买书吗,怎么买了这个?”

四老爷挠头,道:“我忘了。”

又可怜兮兮的道:“阿宛,买书的银子没了。”

四老爷成亲之前最爱书,银子都花在书上,而等他成亲之后就最爱自家阿宛,银子都花在阿宛身上了。

四夫人让丫头把发簪让丫头拿进屋去,与四老爷道:“都让你别给我买东西了,又乱花钱。”

四老爷傻乐。

外边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凉快了许多,不过四老爷脸上还是出了好多汗,四夫人一边探身给他擦汗,一边抱怨道:“不是说了,走路不要跑吗?”

那模样,像是照顾孩子一样。

四老爷享受自家夫人的服务,看向明珠,从袖子里又拿了一个攒盒出来,然后递给她,问:“三娘要吃糖吗?”

八格海棠花的攒盒里边全是花花绿绿的糖果,看着就甜。

“啊啊啊,父亲!”

一个小身影刮起一道风,重重的扑在四老爷的身上,八郎兴奋的道:“父亲,父亲,你给我买未名屋的糖了啊!”

未名屋的糖在京城那是有名的好吃,但也是有名的贵。

在八郎之后,七郎和阿锦慢慢的走了进来。

“父亲!”

看见四老爷,七郎也是一脸孺慕,几步跑到四老爷身边,扑在他怀里。

四夫人看他们父子三人闹成一团,掩唇笑,又与四老爷嗔道:“你又给他们买糖,仔细让他们吃坏了牙齿。”

阿锦有些羡慕的看着他们一家,明珠看着鼻头一酸,伸手把他揽在怀里,一边帮他擦着头上的汗水,柔声问:“阿锦今天玩得开不开心啊?”

阿锦重重的点头,笑得一双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开心”

四老爷伸手叫阿锦过去,阿锦看了明珠一眼,明珠对他点了点头,他才高兴的跑到四老爷身边。四老爷伸手就将他抱在了怀里,三个孩子挤成一团,四老爷把攒盒给他们,道:“这些糖果,你们三个拿去分,可不能吃独食。”

阿锦从来没有这么亲近一个长辈,陆老爷从来不会和他做这些事情,被四老爷抱着脸都兴奋红了。

明珠心里有些失落,又觉得心酸,无论她怎么关心阿锦,可是有些事情,她这个做姐姐的却办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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