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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番外)

“一百年前我眼睁睁地看你离去, 一百年后我期待着你回到我这里, 沧海变桑田抹不去我对你的思念 ……”

苏秀秀坐在星光百货一层的快餐店里,听着歌曲,她忍不住向着窗外看去, 两眼有些迷茫。

似乎每个人都一样, 到了一定的年龄,时间就会过得飞快。

苏秀秀和孟庭松开始通信谈恋爱,小心翼翼地把心情藏在字里行间,写仿佛日记一样的写。那好像还是昨天的事。可转眼间,就已经到了1997年了,她早早就嫁给了孟庭松, 香港也要正式回归了。

苏秀秀隐隐记得,有一件事好像必须要做。只是由于事情太多, 一时间, 她又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事情了。

几年前, 研究生毕业后, 苏秀秀既没有继续深造,也没有选择留校任教。而是选择当一名全职太太,另外还会兼职做一些“小买卖”, 这就足够了。

对于她这个选择,很多同学都大跌眼镜。

没办法, 苏秀秀虽然是成考生, 可是考上研究生以后, 她的成绩也是出类拔萃的。大学期间, 她不止专业课过硬,还学了第二外语。

为了苏秀秀不顾前途这事,学校里的那些人没少瞎嘀咕。

他们说,像苏秀秀这样高学历,又有能力的人才,选择当家庭主妇,实在是一种浪费。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念研究生呢。

这些话,没少往苏秀秀的耳朵里灌,可她听听也就罢了,并没有往心里去。

鲁教授知道了这事,虽然觉得苏秀秀放弃进学有点可惜,可她却能理解苏秀秀做出的选择。

鲁教授当初也是因为一心向学,没有处理好家庭关系,最后才闹到离婚的。

这些年,她一直一个人,始终没有再找伴侣,个中滋味,冷暖自知。所以,鲁教授并没有给苏秀秀提什么建议。

苏秀秀很感激鲁教授,同时也告诉她。“我已经找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我觉得当全职太太比我事业的发展,和学业,还要重要得多。”

就在苏秀秀胡乱回忆那些往事的时候,她左手边那个带着兔子帽子的小男孩,让下手里的画书,轻轻地拉了拉她的手,奶声奶气问道:“妈,你在干嘛?”

苏秀秀这才收回了视线,笑着说道:“浩浩,妈妈在听歌呀。”

“什么歌?”浩浩侧着小脑袋,一脸好奇地问道。

苏秀秀也学着浩浩的样子,侧着脑袋说道。“好像是《公元1997》。”

这时,坐在她右手边,带着老虎帽子男孩子,也放下手中的奥特曼,大大方方地问道:“妈妈,爸爸什么时候过来接我们呀?今天真的能出去玩么?”

这孩子看上去比浩浩结实不少,他浑身上下圆滚滚的,看上去虎头虎脑的,似乎一时半刻都坐不住。

苏秀秀却很有耐心地拍了拍他的小脑袋。“你爸爸应该很快就过来了。轩轩,你先喝点水么?”

轩轩却说,“还是给弟弟喝吧,他刚刚不是一直在叫口渴么?”

轩轩浩浩虽然是双胞胎,长得也略有些相似,却又不完全一样。

先生出来的轩轩是个很健康的小男孩,性格开朗爱笑,活泼爱动。

他的成长阶段似乎总比别的孩子要快一步。基本上刚一会走,屋子里就困不住他了。这孩子甚至还爬上过墙头,结果下不来了,哭着喊着叫爸爸。当时,还是孟庭松上去小心翼翼地把他弄下来的。

这孩子简直就是个小孙悟空,全家人都爱他喜欢他,却也拿这孩子没什么办法。也就是苏秀秀耐得下心思来,慢慢地磨他的性子,管教着他。不管怎么说,孩子越大也就越懂事了,不会再向小时候那样把家里折腾得鸡飞狗跳的。

至于轩轩的双胞胎弟弟浩浩,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苏秀秀身子弱,承受不了生两个孩子的缘故。

苏秀秀发现怀孕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

再加上,发现怀孕的时候,两个孩子都安安静静,也没太折腾她,检查也算不错。苏秀秀也就没提早休学。

她那时候很注重保养身体,尽量多吃东西,保持心情。孟庭松也把所有工作都接了过去,容五爷也在一旁帮衬着。

原本一切都准备足够充足了,可生孩子的时候,还是出了问题。

轩轩还算健康,可浩浩一出生就跟小病猫似的,三天两头就会生病。苏秀秀这个当妈的,心都快碎了。

那一次,苏秀秀才真正意识到,当了母亲,就不能只想着自己的计划安排,关于孩子任何事情都可能有意外。一个意外就可能会影响孩子一辈子。

后来,苏秀秀跟孟庭松一商量。以后,就由孟庭松负责挣钱养家,苏秀秀留在家里亲自带孩子了。

当然,空闲的时候,她也会做一些兼职的“小买卖”。

孟庭松也答应了,每周他会休息两天,那两天他在家里带孩子。

苏秀秀就去打理她的公司。其他时候,还是以照顾孩子为主。

到了今年,孩子已经六岁了。

苏秀秀本来中医的底子就不错,在这几年,她又看了不少中医理论,还特意拜了一位师傅。到了现在,她在中医疗法,治疗儿童病方面,水平已经算是比较不错了。

苏秀秀就这样通过药膳调理,慢慢地改善了小儿子的身体素质。到了现在,浩浩虽然看上去有点瘦弱,实际上,已经很少生病了。

另一方面,在苏秀秀的帮衬下,孟庭松除了快餐店和佐料加工厂,又增开了药膳馆。

孟庭松的事业越来越大,他的公司还是主要面向退伍兵招工。

六年的时间,他挖掘出了不少有能力的人才。

孟庭松也算知人善用,再加上跟老领导的关系一直保持了下来。所以,他在某些方面就比较有优势。

大概在四年前,孟庭松有位老战友老钱也选择退伍。

老钱在部队里呆了十多年,基本上也不习惯正常人朝九晚五的生活了。

孟庭松自然不能让他回家种田,所以,就很诚心地邀请老钱来兵哥餐饮这边干。

可老钱却对餐饮业没什么兴趣,他苦笑着说:“当年,你为了追你媳妇参加成考,我们这帮兄弟也凑热闹似的,跟着你一起报名了。后来,咱们这帮兄弟基本上都拿到□□了。退伍后,战友们既有经历,又有学历,工作都还挺好找的。可人念书一多,想法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庭松,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想帮我安排。可我这心里有了想法,如果不去尝试一下,总觉得不甘心。”

说着,老钱就把他的想法跟孟庭松说了,还问孟庭松愿意不愿意跟他入伙。

孟庭松听了老钱的想法,感觉十分震惊。

他之前从没往那边想过,其实一细想,那份工作也的确挺适合他们这些人的。

从孟庭松这个角度来说,这个项目一旦做起来,应该能赚到钱。

只是一来他的餐饮业已经做起来了,并不想把主要精力放在别的项目上面。

另一方面,他们家里在大事上面,还是苏秀秀说了算的。

但他也知道,老钱手里资金不足。

于是,孟庭松就笑着说道:“老钱,你容我缓缓,过两天咱们再来喝茶。”

老钱这人有些大男子主义,就调侃道:“这自然没问题了,其实我也知道,你这人平时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听你老婆的话。”

老钱话里多少有些暗指,孟庭松是个耙耳朵,怕老婆。

可孟庭松却完全不在意,反而说道:“我老婆本来是打算念博士的,她也收到国外名校的录取通知书了。可就为了我和孩子,她都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了。我孟庭松何德何能,能得她这样相待。自然要听我老婆的话。”

老钱听了苏秀秀的学历,只觉得头皮都炸了。

他心想,孟庭松家的小媳妇,长得又好看,又会念书,能赚钱,还孝顺父母,脾气也好。

难得的是那小媳妇够大气,一连等了孟庭松好几年不说,到了现在,还能一心向着自己的男人。也就难怪孟庭松这么待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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