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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汉朝历史上,始终存在着一个宿命的对手,那就是塞北的匈奴。
汉匈战争又称汉匈百年战争,从西汉初年开始延续至东汉,前后经历130余年。
匈奴是游牧民族,能够与强大的汉朝抗衡,甚至于在强大的汉武帝面前也能分庭抗礼,很大程度上以来的就是他们的骑兵部队。
而对于匈奴的骑兵突袭战术,在塞北这片土地上,无数血和泪的教训堆砌着,汉朝统治者们逐渐总结出一套最适应的战法,尤其面对骑兵小股突袭这样的战术,刘秀正是其中的集大成者。
根据斥候的情报,王寻的部队八成是以轻骑兵为主,正因如此才得以前进那么快。
轻骑兵的侵略性对农民起义军这样的杂牌部队有着强大的杀伤力,不管是王邑还是王寻还是他们阵中的谋士们都深信这这一点,不管是绿林军还是舂陵军还是赤眉铜马都一定会被这浩浩荡荡的骑兵阵容撕碎。
只是他们没算错了两点,第一,对面的农民起义军可不是乌合之众,他们有着南阳贵族的支持,装备并不很差。第二,他们面对的是极其优秀的敌军将领---放在整个历史长河中也是数一数二。
来到了阵前,刘秀领的是左军,麾下是傅俊朱佑赵惠,刘演领的是右军,麾下是刘稷邓晨任光等将。后方的马武负责战场物资的运转。
太久没有战斗了,刘秀非但没有紧张,而是感到有点热血沸腾。
刘秀这边,阵型的最前方是傅俊的步兵军团二千余,中间是赵憙的神弓营三千余,后方是马武率领的骑兵部队三千余,还有朱佑率领的殿后的骑兵部队若干。
两军相隔两箭之地,刀剑林立,剑拔弩张,山雨欲来风满楼。
这是新朝军队的先头部队,八万对二万,兵力对比四比一。
忽然,只听见对面一声苍茫的号角声,而后是冬,冬,冬冬,逐渐加快的锣鼓声,而后是如雷版的马蹄践踏大地的声音,杀声四起。
刘秀看了看了指挥台,又扫了扫周围的斥候,只见彩旗飞舞,示意敌军向前。
敌方骑兵出动了,战斗开始了,一切都在这一瞬间走向生与死的结果,不可逆转,成王败寇,稍不留意,就会成为一具尸体。
越怕死就死的越快,这是战场上的绝对真理。
“列阵!”刘秀拔出长剑,用自己最大的声音吼出这两个字。身后的旗使挥舞者红色的将旗,迎风飘扬。
红色,是刘秀最喜欢的颜色,也是自己的幸运色。
“得令,列阵!”前方的傅俊得到信号,也用浑厚的声音大吼道,他的声音高亢而洪亮,整个步兵部队听到了以后,立即排布好阵型。
傅俊的队伍是重步兵部队,每人着铁甲,一盾,一矛。只见本来成方形队列的重步兵,以二十人为单位,用盾聚成一个圆盖形,以矛尾插地,矛尖从圆盖的缝隙中差出。
不一会儿,前军的重步兵们,变成百来个甲壳虫一样的样子,相互之间还留有宽阔的间隔,好像无数个钢铁堡垒从地上凭空而生。
“神弓营,一箭距离,进入射程就放。”刘秀道。
“得令,神弓营,距离一箭,上二,正前方,准备。”赵憙自己便是领箭手出身,接收到指令,他探了探风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指令。
前方尘土漫天,骑兵杀来的声音如同春雷一般越来越大,连大地都为之震颤。
刘秀望了望中军上的指挥台,只见邓禹交代了一下令旗兵什么,令旗兵点头,打起了旗语,敌军已经进入射程范围。
他拿过身后令旗指挥的小旗,开始自己自己亲自指挥,战场上变换莫测,需要临阵变换,一个很小的失误就可能导致全军溃败。而刘秀,正是靠着自己天才的军事才能,在自己带领军队时根据形势不断的微调,变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以少胜多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