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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本书主角是个猥琐发育的小人,不喜慎入,还有就是说主角活的像条狗、垃圾的,殊不知你在强大实力面前,也是条狗、垃圾】
【更是有人拿百家姓说事情,谁规定写小说主角名字必须是百家姓了,有病得治!】
Theres a girl but | let her
get away
(曾经心爱的女孩,我却让她擦肩而过)
Its all my fault cause pride got in the way
(都是我的错,因为自尊心作祟)
And Id be lying if | said | was O0K
(若说无事,其实只是谎言未戳破)
About that girl the one| let get away
(让那个女孩离开,我后悔莫及)
keep saying no
(我一直不敢相信)
This cant be the way were supposed to be
(我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
撒丁大陆。
某村子。
一道悠扬仿佛天籁,略带磁性的声音,在这座古老,却只有几个老人的村子内高歌。
一棵根如蟠龙,皮若裂岩,像个百岁老人,捋着长须的榕树下。
一位面目清秀,长着东方人面孔,满头金发,眼中有着颓废,皮肤犹如婴儿般细腻洁白的青年,在这异界大陆,放声高歌自己所喜欢的ThatGirl。
青年年纪约摸18、9岁,长长的金发扎成古代的发髻,黑色的眼球中,除了颓废还是颓废。
他原本叫程殇,是地球二十一世纪的超级宅男。
是那种除了出门取出采购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典型宅男。
至于怎么来到这撒丁大陆?
还是要怪他嘴贱。
居然在网络上跟个“傻鸟”互喷,结果第二天他睁开眼睛时,就到这异界来了。
在这异界,他名字叫殇晨。
来这异界十年,他并没有其他前辈们的丰功伟绩,秒天秒地秒空气,只是个苦逼的采矿工。
父母呢?
抱歉。
前世父母健在,今世没有父母。
甚至他连父母的丝毫记忆都没有,换句话来说。
他,是个孤儿。
当然。
这个孤儿,可不是游戏中那霸服,压的人喘不过气的“孤儿”。
而是个货真价实的孤儿。
孤苦伶仃在这神马撒丁大陆,达罗尔斯村生活了十年。
虽然他没有今世父母的任何记忆,但脑中却有道俏丽,身披金发的倩影。
他不清楚这道倩影是谁,但他绝对可以猜出来。
自己脑海中的倩影,绝对和这具身体的本尊脱不了干系。
“叮,诸天科幻系统安装成功,宿主你好,我是系统精灵小安,很高兴为您服务。”
突然。
殇晨正在高歌,自己前世最喜欢的ThatGirl到高潮部分时,脑中响起了一道欢乐的声音,吓得萎了。
优美动听的歌声,也停止了下来。
旁边正在听歌的几位老头老太,见这个唱的很嗨的小子停下了唱歌,说道:“殇晨小家伙,你怎么不唱了?”
“格林爷爷,日暮西山,残阳如血,小子我该回去做饭了。”
殇晨眼圈开始泛红,伸手指了指天空中即将落下的夕阳,说道。
他倒不是什么委屈,而是激动的啊。
十年了。
他吃土十年,苍天终于眷顾他了。
自己的金手指来了啊。
殇晨那是个激动啊。
闻言。
格林爷爷是个和蔼慈祥的老者,他看了看逐渐落下的夕阳,点点头,说道:“也是,殇晨小子,快点回去做饭吧。”
“炮打翻山,将军。”
“飞将,我赢了,快给钱,哈哈哈,格林老头终于输给我了吧。”
“不行,肯定是你刚才偷偷拿我子了。”
听着榕树下传来的欢声笑语,殇晨并没有过问,快速回到了自己的小窝。
那个象棋,自然是他给鼓捣出来的啦,给这群老爷子娱乐解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