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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一次的机场一别之后,两人从未正面对面过,孟偿曾想过,他们再一次见面,该是什么场景。
他想过很多次,也怕了很多次。
所以那一次婚礼,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敢看哪个方向,莫名其妙的心虚,一边确定自己身边的新娘就是自己想要的,但是又一边觉得有些许作祟的情绪,像是魔鬼一样,诱惑他一次又一次的想要去看。
就看一眼,就看一眼。
然后,孟偿整个婚礼都没有看过,像是要将自己心里的恶魔扼杀了一样。
却没想过,在此刻,又猝不及防。
而显然,他对面的那个小女人没有和他一样纠结这些,笑的风轻云淡。
有服务生从他们之间走过,低低的说着“抱歉借过”,僵硬的空气似乎都跟着流动了些。
“你也来这里吃东西么?”
于罗兰抱着怀里的小女孩儿,侧过脸来看到他,很轻的笑了一下,又晃了晃怀里的小女孩儿的手,教她说话:“宝宝,叫孟叔叔。”
小孩儿的眼睛就转过来。像是黑葡萄一样,脆生生的叫了一声“孟叔叔”。
孟偿觉得心里有些被他自己牢牢锁着的地方都跟着坍塌了,好像跟着僵了片刻,他浑身一凉,很轻的吐出来一句:“很可爱,叫什么名字?”
“叫萧焕乐。”于罗兰把小女孩儿放到地上,半蹲在小女孩儿的身边,看着有些怕人,却躲在妈妈身后眨着大眼睛看过来的小姑娘,揉乱她的发丝,眉眼间都是宠溺。
萧焕乐在于罗兰旁边问了什么,于罗兰低声回答她。
她一边说着,一边轻笑着看过来:“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
“不是。”孟偿心里一阵恍惚,低低的垂着看她的眉眼,心里没有什么狂风巨浪,就是弥漫着一种很淡很淡的情绪,烧灼他的一点理智。
不痛,但是很难受,就像是要把曾经的过往都烧掉一样,他有些痛苦的又望向她的眉眼,却看到她抱着自己的孩子正低低的说些什么。
那孩子看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些许好奇和茫然,盯着孟偿看了两眼,突然脆生生的问了一句:“孟叔叔家里有养小狗吗?”
“没有。”孟偿一愣,下意识的摇头:“你想养小狗吗?”
“想。”乐乐抿唇:“但妈妈不让,妈妈说,狗和我,她只能养一个。”
孟偿有些哑然,而于罗兰就在旁边低低的笑着,他徒然能够想象到那个场景。
小孩儿跟孩子一起折腾,破坏力应该成百上千的翻起来,家里四处都被弄得凌乱,而两个罪魁祸首,只会站在一起卖萌,看的人头痛,可又揪着他们的心。
他想了想,也许家里应该养只狗了。
于罗兰抱着小孩儿站起来,冲他笑:“我要去陪萧流风了,他在里面等我呢。”
“嗯。”孟偿垂眸。也跟着低低的笑起来:“我要去接我妻子,她在对面的咖啡厅,你们见过的,记得吗?”
“记得。”
于罗兰抱着手里的孩子,低低的笑:“很可爱。”
短暂的几句话,像极了每个陌生人的寒暄,不温不火,言语间都是客套和淡淡的疏离,彼此心中也许还有一丁点想法,但很淡,很淡,淡到他们都可以直接忽略掉,连说话的语气都不会被影响到。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有些人,既然是过去,就应该被忘却,对于于罗兰的记忆,他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很深切的爱过她,只是当时的那种想要得到一个人的欲望,很浓烈。
但是现在没有了。
虽然,有那么一点不甘心吧?也就那么一点点。
孟偿抬脚走出门的时候,下意识的回头看过去。
他隔着很远,看到那个女人抱着孩子低低的说着什么话,小孩儿不是很安分,趴在她的肩膀来回的扑腾,“咯咯”的笑起来。很清脆。
她一步一步走,一直都没回头,走到一个拐角处,身影就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就像是他的过去,跟着一起,消失掉。
孟偿心里压了很久的那把枷锁,一下就散开了,浑身都跟着一轻,里面被自己执拗的锁着的记忆,都呼啸着跑出来,在脑海里汹涌。
彼时他正拉着门,有冷风从外面呼啸而过,吹的他浑身跟着发凉,好像那些记忆都跟着被吹的七零八落,狠狠地摇了摇头,孟偿蹙眉走出来,正是略显恍惚的时候,徒然身上一重,有个什么人就扑进了怀里。
“孟偿!”
对方挂在他身上,很软的叫着他名字:“我一会儿要和小小出去玩呢。”
“好。”短暂的失神之后,孟偿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腰,声线很温柔:“去哪儿?要不要我去送你们?”
“不用了。”
苏小宛蹭了蹭他的胸口,觉得他有些不对劲,抬眸看了一眼,又好像没什么。
“怎么了?”倒是孟偿,很轻的再问她什么话。
“没什么啦。”苏小宛紧了紧他的腰:“你晚上要来接我哦。”
孟偿就哄着她,一直等到她和那个女孩儿两个人手牵手离开,他才上车,一路迎着风往外开。
风从车窗内飘进来,吹到脸上,车速不快,孟偿安静的转着方向盘,心里很平静。
就像是大风大浪之后再见到微风,天塌地陷之后再见到一个小坑,简直微不足道,虽然足以影响他的心情,但是也只有那么一点点而已。
微不足道。
他想着,微微闭了眼,脑海里闪过很多画面,来来回回翻涌而过,最后,只剩下苏小宛。
这个人,才是要和他度过一生的人啊——一生,这两个只要提起来,就感觉自己好像是被很多柔软给包裹住,很想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
“砰”的一声,有些许哀嚎声一下从车前传过来,孟偿被惊的猛地刹车。
是一条小巷子,这里偶尔会有什么猫猫狗狗的乱窜,人倒是很少,他一路下车。果然就看见车前有个小家伙儿躺在那儿,“嗷嗷”的哀嚎什么。
孟偿心里一动,蹙眉看了一会儿,把它抱在怀里,避开受伤的后腿,用西装裹住放到了座位上。
一路开车回家的时候,他还转过去看那小家伙儿,安静的坐在位置上,也不乱动,浑身的毛发看起来脏兮兮的,但是如果洗干净了,应该还是一个白白的小家伙吧?
柔柔软软的——嗯,也挺惹人喜欢的。
孟偿想了很久。觉得再多个娃娃应该更不错。
风很淡,吹过去,空气里都是温存的气息,他踩了脚油门回家,很急迫。
此刻,他很想,很想回家。
人啊,都是在渐行渐远的,你很久以前以为自己抛不掉的东西,实际上过个三五年,就宛若一阵清风,吹散了很多痕迹,然后什么都不剩。
有些时候。走得太快,脚步太轻,就连痕迹都留不下了。
而真正难熬的,实际上是我们眼界不开阔,心胸不宽厚,经济不独立的时候,越是在这种时候,越需要自我约束。
就像是武士的刀,不应以刀鞘为束缚,而应该以你的灵魂为束缚,而人,不应该以自身条件为束缚,而应该以自己的灵魂为束缚。
你的灵魂是什么样的,你就是什么样的人,无论是多久之前,还是多久之后,人都有不能忘却的东西。
忘却不了的,就请你珍藏,忘记了的,就请你释怀,然后,抬眼看向前方。
夜色寂静下来,风声呼啸。
小宛被她丈夫接走的时候,新欢鼓舞的讲一些什么话,好像是人家老公从哪儿给她弄到一只狗,在家正养着呢。
夏小小隔着老远目送苏小宛离开,心里隐隐有些艳羡。
这样的爱情,哪一个女孩儿不想要呢?
从大路旁边走回去的时候,夏小小走丢了。
她不太记得那里是哪里了,毕竟也是第一次里,好像哪里都和自己刚来定下的酒店是一样的,但是又好像哪里都不一样。
她一个人漫无边际的走,想给苏小宛打个电话,但是又想起来她离开的时候新欢鼓舞的样子,一时作罢,手机在手心里转了一圈,想打给沈命,又犹豫了一下。
她就犹豫了这么一下,就远远的看见了那么个人。
是一个普通的喷泉广场。很宽阔,广场上有很多人走过,还能看见一些老年人在跳广场舞,很多都是小年轻凑在一起讲话。
而沈命,就安静的坐在一个花坛旁边,手里点着一根烟,烟雾缭绕之中,他的眼神望过去,不知道在看些什么,只是眼底的那种哀伤,很刺目。
夏小小就跟着看过去。
隔着很远,她看不清楚什么,只能看到一个高挑的影子带着一个小男孩子在说些什么话,男孩子明显是个爱玩儿爱闹的年纪,踩着一个滑板,嘴里自己配着音效,“笃笃笃”的往前冲。
等她定睛看过去的时候,却发现沈命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夏小小有点慌了,又是一顿跑,好不容易找一个路人问到了自己宾馆的地点,回到自己的屋子前,又有些小心翼翼。
她的隔壁,睡着的就是沈命,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