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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的一声,天空闪过一道明晃晃的红光,街边一个乞丐被击中后,倒地不醒。
大概是都嫌弃乞丐身上的异味和那一身破烂不堪的脏衣,水泄不通的围了一圈好奇观看的人,却也没有一个人上前试探这个乞丐有没有被雷劈死。
慕子笑被一阵吵闹声吵醒,揉了揉眼慢慢坐起。
“哗!” 看到他坐起身来,周围人的表情都像见了鬼一样,四散开来,以他为中心散成了一个半圆的大圈。
“被雷劈了都还活着?”
“这乞丐真是命大!”
“不得了,不得了哟!”
雷劈?乞丐?慕子笑一脸懵逼,低头瞅瞅自己的衣服,衣衫褴褛,衣不蔽体,两只鞋子不一样也就算了,其中一只脚面烂了一半,满是泥垢的脚趾露在外面,不堪入目。
又抬头看看四周的群众,大多穿着长衫布袍,男子皆为长发,女子含羞遮面,我靠?什么玩意?
“这位兄台,敢问一句?这是哪里?什么情况?拍戏吗?”慕子笑猛地站起,拉住了离他最近的一个男人,可能被雷劈到的缘故,身体还有些发麻不太听使唤。
被抓住的男人嫌弃的推了他一把,他就又摔回了原地,屁股摔得生疼。
只听那男人道:“被雷劈傻了吧?安华街都不认得?”
“安华街?”脑海里转了几圈也没有匹配到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印象啊!“那再请问现在是什么年份?”慕子笑揉揉屁股还不死心。
“延宁十五年!”
众人看他疯了,纷纷躲避瘟神似的甩手离去。
慕子笑坐在地上哭笑不得,这是穿越了?还穿成了乞丐?想当初自己也是个风流帅气的富二代啊,挥金如土,身边美女如云,别人穿越好歹是什么富家千金,或者哪家府上的几小姐几公子的,怎么老天如此不公?
想着想着又觉得也许另有隐情,难道,这具身体的原身是哪个皇室里流落在外的小皇子,于是又在自己身上摸摸索索寻找蛛丝马迹。
找了半天,一无所获,就连破碗片都没有,这是连乞丐都不如的乞丐啊!
慕子笑大失所望,可又突然想到,自己是怎么死的?
对了!好像是他从他爸手里刚要来了五百万,新提了一辆保时捷跑车正泡妞来着,突然在奔驰的大街上冒出了一条河,他就连车带人都翻进了河里。
难道他就这样死了?然后穿越了?想起老爸常常骂自己的一句话:“不求上进的小王八蛋,就应该让你去过过苦日子!”想到这里,不经无奈,慕子笑一拍大腿自言自语道:“哎呀,老爸,你可真是让你儿子来过苦日子了!”
“咕噜噜!”腹部传来一阵敲锣打鼓,饿了,先去想办法找点吃的吧,讨饭?这辈子是不可能跪在地上讨饭的。就这样想着慕子笑摇晃在大街上看看有没有哪里能混到饭吃。
不如试试霸王餐?上辈子虽说是个游手好闲的,但是健身和锻炼慕子笑可是没有拉下,偶尔会去打打搏击什么的,八块腹肌和完美的身材更能迷的那些小姑娘们团团转嘛,如果真的跑起来他也是个快的。
走着走着又觉得自己身上气味实在难闻,还是先洗干净了,再去果腹,至少这样才能进的去饭馆大门嘛!好在城外不远处就有一条小河,两把脱了身上的衣服跳进河里,“啊!真舒服!”哼着小曲,慕子笑还不忘吐槽原身,心道:“脏土烂泥巴都搓下来了,这也是细皮嫩肉的,啧啧两声,这皮肤真好,怎么就不知道穿干净些呢?”
洗了许久,算是洗的差不多了,揭开挡在脸上的两屡头发,慕子笑想看看这原主长什么样子,刚看清楚倒映在河水中光洁白皙的脸庞,深褐色深邃的眼眸,一张微张的朱红薄唇。
慕子笑愣住了,这TM是自己十三四岁的脸!那刚才自己揉搓了半天的身体,细皮嫩肉也是自己的!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慕子笑彻底抓狂了,在溪水里胡乱翻滚了一圈,大叫几声,才蔫蔫的上了岸,哎!还是先把衣服也洗了吧,光着身子也不是个事,其他的管他什么情况都不重要了,既来之则安之。
折腾半天总算是像个人样,好在天气够热,衣服没多会就干了,不至于在身上湿哒哒的难受。转了大半圈,终于锁定了一家看似不算特别高档,但是也还不错的饭馆‘竹雅居’,昂首挺胸的走了进去。
“服务员!”慕子笑喊道,旁人被他这一声都弄得莫名其妙偏过头来看他。
他才又想起,对,这是古代不能这么叫,怎么叫来着?他还没想到合适词语的时候,一个肩挂抹布的小二笑呵呵的走到他身边,笑着问道:“这位客官,想吃点什么?”
“有什么好酒好菜你看着给我上。”慕子笑心里想着重生第一遭总得对得起自己的胃,但是想到自己酒量不好,等下跑路手脚不利索酒还是先不要了,便又说道:“酒先不上了,来点好菜吧。”
“好嘞!客官请稍等。”原本小二看着这位客官可不像什么有钱的主,甚至穿得像个臭要饭的,衣服破烂,鞋子破烂,可是这张脸白白净净,细皮嫩肉,还挺好看。又想着能来竹雅居吃饭的人也算是非富即贵的,毕竟这竹雅居可是霍南齐少将军名下的产业,能有哪个不长眼的没钱还敢来这里吃饭,八成是谁家的小公子玩笑打闹罢。
小二摇摇头示意自己想多了,随后冲着后厨喊了几个菜名,可慕子笑就是个兜里没子儿的,并且初来乍到,哪里会知道这看似没有多大名堂的馆子能是背后有人的。
不过也不能怪慕子笑眼光高了点,毕竟之前他可是个富二代,而这条安华街上不过就三个最大的饭馆酒楼,他就选了其中一家看起来相比那两家而言差了那么一点点的竹雅居了。
菜还没有做好,慕子笑捡起盘子里的瓜子先磕了起来,翘着二郎腿不停的在桌下抖动着,他揉揉鼻子,好像已经闻到了饭香味,是隔壁桌的,看样子不错。
嗯,果然自己的眼光很好,刚进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古代人呐,真是讲究,这样的一间二层楼小饭馆,不论是刻着精致花纹的檀木桌椅,还是每张桌上都描着青竹的纸灯,都极有品味。看似简单简洁,但实际上就这一只青竹而论,可都比外面那街边卖几两银子的画作看着顺眼多了。
慕子笑细细打量着馆内为数不多的客人,可是怎么吃饭的人这么少呢?难道虚有其表,饭菜不好吃,算啦算啦,已经坐了这么好一会了,吃得饱就行,慕子笑安慰着自己。
终于,两份素菜,一份肉菜上了桌,还有一碗白米饭,啧啧,这香味简直要命,口水都要下来了。慕子笑早已饿到后背贴前胸,不多时,桌上除了肉菜乳鸽的骨头还在以外,其余都吃干抹净了。
“好吃!”菜居然做出了一丝甘甜的味道,乳鸽更是厉害,不知道是怎么烤制的,吃到嘴里的肉入口即化,油而不腻,简直比他以前吃过的任何山珍海味都要香,“那个,老板呀!这个乳鸽再给我来两份!打包带走!”慕子笑大声喊道。
他选的是二楼靠窗的位置,进来的时候就观察过了,这窗外有一颗枝繁叶茂的柳树,乳鸽到手他就立马翻出窗去,然后借柳树的枝叉给自己缓冲一下再跳到地上,再之后撒丫子跑就行了,难不成他们真会为了这一顿饭拼命死追我?反正在这种地方谁也不认识我,嘿嘿,对本少爷来说,实在是太有利了。
想到这里慕子笑乐呵呵的笑了。
“客官,乳鸽已经包好了,一共是一十。。。”二两还没说出口,慕子笑迅速将乳鸽塞到到怀里一个翻身就跳出了窗外,顺利落在了柳树的树叉上,客栈内的小二没想到还真有人敢来吃霸王餐,一时没反应过来,磕巴了一下才喊道:“哎!还真是个吃霸王餐的啊!来人快去追!”
而树干上的人已经一个跳跃就要落到地上跑路了,可他跳下的一刻才看见,一位手中还拿着一个圆滚滚酒壶的男人正悠悠然骑着高头大马从下方路过。运气真的不错,老铁就送我一程吧,慕子笑稍稍歪了下身子便落在了男人身后,左手紧紧环住男人的腰间,右手用力的拍了下马的屁股然后摸向前面男人的手,前面的男人好像僵硬了一下身体,不到两秒钟慕子笑就摸到了缰绳,之后马儿冲着城外奔腾而去,简直飞快。
多亏之前泡过马术课的女教练,这骑马对慕子笑来说可真不是难事,出了城觉得似乎没有什么人追上来,慕子笑放松了呼吸,才发觉身前男人的酒味简直要把他都熏醉了,这是喝了多少?
又架着马跑了一阵,身前的男人此时才语气缓慢带着几分醉意的开了口:“吃了我的霸王餐,然后又掳了我的人,现在你想骑着我的马跑去哪里?”要命哦,这个低沉的男声真的是好听,虽然慕子笑对男人可没什么兴趣,但是这么好听的声音不管是男是女都会被酥到的吧?一时间忽略了他的问题,出了神。
身前的男人说完之后发现背后的人没有反应,勒住了缰绳让马蹄停了下来,转身提着慕子笑的后衣领两人就落到了草地上,完全不知道怎么从马背上下来的慕子笑晃了几下才勉强站稳,刚想要转身道歉,就听见身后那个好听的声音又从耳边传了过来:“你这个女人究竟有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