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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宇宙中,有星辰在寂灭,也有星辰在新生,一如地球上芸芸众生一般。不要问这个宇宙是什么,起点在哪儿,终结在何处,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理由。
一个光团以光速在银河系冲向太阳系,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它从哪里开始,要去哪里。要是有人类观测到这个景象,一定会目瞪口呆,因为这不符合任何已知的物理现象。此时的速度还在增加,已是光速的一点五倍,光团在太空中留下了细长又美丽的“尾巴”,也许造物主都会惊叹它的精巧与神奇。
当美国Nasa观察到这团超乎寻常的光团时,起先以为这是一颗意外进入太阳系的流星。这样的发现让他们既震惊又惶恐,震惊的是从没有看到过流星会以这种速度和轨迹飞行,他们之前奠定的物理大厦将会倒塌,惶恐的是,按吉姆局长的话来说“这是上帝对于我们人类骄傲自大傲慢无知的警告和耻笑。”
按照目前的轨迹,流星会从离太阳旁十五万公里处飞过。就当Nasa以为这是上帝派来给人类修订物理认知时,流星转弯了。
一时间监测室鸦雀无声,所有人瞠目结舌,这样的速度竟然如此“灵巧”地转弯了,似乎有人在用它在太空中画了一个大大的直角。
而流星目前的轨迹,最终会冲向地球,这一切不需要太久,只需要几分钟。
吉姆喃喃道:“这是上帝派来的末日使者。”
安民市,今日万里无云,阳光明媚。
能不明媚吗?天上可挂着两个太阳呢!叶之凡心里吐槽道。
与Nasa的最后预料不同,流星在突破地球大气层中便诡异地停止不动了。
它半径约有五公里,周身散发白光,呈现球体的形状,人类能感受到它发出的光芒,却感觉不到热量。它与太阳组成了双日的奇异景象。
当人类初次见到天有双日的景象时,“末日论”又开始甚嚣尘上。社会动荡,国家不宁,各种宗教轮番上阵,都宣传是自己教中的神来惩罚人类了,唯有信教才能得救,霎时间信佛的,信基督的,信撒旦的,还有信曾哥的春哥的比比皆是,无比虔诚。
也有人乘机作乱,坑蒙拐骗,杀人放火,各个国家一度陷入困境之中。
为了解决罪魁祸首,从未像现在这般,国家之间紧密合作,完全敞开对流星的所有情报,高层频繁通话,力求最快解决当前最大的危机。
美国率先发射了导弹,当目前最先进的导弹的耀眼光芒消失后,流星依旧稳稳当当地停留在大气层,安然无恙。之后其他的攻击都无效。
但是人类从中也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情报,这个不是流星,他是一团没有实体的光。更有科学家大胆猜测,这团光是有意识的。可能是一种智慧生物,或许就是人类一直在寻找的外星人。
人类又紧锣密鼓地用各种方式试图与它沟通,光团依然只是静静悬在人类的头上,毫无反应,像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已经是这个光团来到地球上的第四十二天了,这个光团只发光,暂时还没有表现出任何危害。当时有科学家担心其有辐射,会导致人类灭绝,后经检验,纯属无稽之谈,它的光并不具有任何伤害。
人类的生活开始稍稍恢复了些平静,虽然各种宗教还是借机盛行,但已没有当初那份狂热。世界似乎又向之前的正常轨道行驶了。
叶之凡仰头看向那光团,只见光团如圆盘大小,四周光晕氤氲旋转,并不耀眼,如春日之暖光,不过看久了会有些头晕。
叶之凡并没有注视太久,这种世纪难题还是留给科学家吧,既然证明它无害,末日也没有来临,那么以往的生活就要继续下去。叶之凡为了当网约车司机,贷款了一辆车,还剩下一年的贷款没有还清。
这天有双日的景象大部分人都习惯了,叶之凡赶紧去找个摊位吃午饭,吃完饭,还得赶着开车。
正午时分,步行街并没有多少人,没有生意可做的商户懒洋洋的或看电视剧或是与隔壁同行闲聊。好几年前,这条街可热闹了,茶喝玩乐一应俱全。后来,其他地方开发了好几个商业街,并且连续建起了商厦,这里的生意便一落千丈。好多商户都搬走了,不愿搬走的大都过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悠闲日子,是苦是乐,其中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叶之凡到面店囫囵吞下一碗青菜猪肉面,就要重新开车去了。没办法,这行时间就是金钱,容不得你偷懒耍赖。
正往回赶,一个算命老头在旁瞅了瞅叶之凡,当下捻着山羊胡,摇头晃脑得说道:“这位兄台,看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定是个大富大贵的命,来老朽这里卜上一卦,可详知前途命运,避灾禳祸。”
嘿,这老头昨天还跟我说我是天煞孤星,不祥之人,要我买他符咒可驱灾避难,保一世太平。前天跟我说,我命犯桃花,让他做法便可怯除桃花煞,让我与爱人耳鬓厮磨,长相厮守。大前天。。。。。。这每天换个词,还对着同样的人说,估计是有些老年痴呆了,已经分不清人了。
走过摆摊卖古货的,摊前没有人,老板自己捧着手机在刷某音。在这里捡漏能淘到价值连城的宝贝估计跟彩票头等奖差不多。
叶之凡刚准备继续往前走,就见余光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下,转头去看,地摊上大多都是锈迹斑斑的所谓“古董”,哪里还能发光
刚想不理,什么东西又闪了下。
叶之凡停下脚步,扫视一圈,在一堆“破铜烂铁”中寻找。
就见一本书在随着微风翻转,有隐隐光芒,如同夏夜的萤火之光,忽明忽暗。
叶之凡蹲下身,拿近一看,是一本已经残破陈旧的线装书,枯黄的书页,名字都没有,一碰都感觉快要碎了,怎么会有光。
“老板你是不是在这上面涂荧光剂了,大白天的怎么还会发光。”叶之凡好奇道。
老板是个六十岁的老头,斜了他眼说:“年轻人不要仗着身体好,就天天糟践身体,不然你看啥都会冒光的。”
年纪虽大,可是个性情中人,一言不合就开车,是个深藏不漏的老司机啊。
叶之凡将书放下,转身要走,书在微风中哗啦啦地翻动着,有点点星光飘散而出。这下他可不信自己的眼睛有问题。
也许是缘分,只有他能看见它发光,叶之凡准备将书买下。可不能直接买,不然绝对能被这个老板坑出血来。
叶之凡装模作样,左瞧瞧右看看,一会拿起这个问问价,一会儿拎起那个仔细端详。
老板被他弄得有些不耐烦,叶之凡趁机随手拿起一把满是铜绿的小刀,应该是一把匕首,说是匕首,损坏得很严重,却只有食指长短,“这个耳勺多少钱?”
老板一听,哼哼两声:“啥耳勺,这是西周的青铜兵器。”
叶之凡挥舞了两下:“这是上周的吧,得,多少钱。”
“八百。”老板比了个手势。
叶之凡把东西一放,转身就走,还没几步,就听老板身后喊:“你起码还个价吧,得,五百。这是最低价了。”
叶之凡远远地比了个三的手势,“三百。”
老板咬咬牙:“最低四百,再低就不卖了。”
叶之凡回来将匕首拿在手里颠了颠,假装在思索,好一会才说:“好,那你送我点赠品。”说着拿起那本线装书,和一旁的两枚铜钱。
老板急了:“你这可不带抢的,这年头做生意难,你可不能让我做亏本买卖。”
叶之凡只好装作心疼地样子,将铜钱扔回去,态度坚决地说:“那你起码把这本书送给我,四百块买个耳勺总觉得有点亏。”
“加五十一起拿走。”老板挥挥手,“你总要让我赚点。”
叶之凡见目的已经达到,没有继续还价,付了钱便急匆匆走了。